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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□鄧海建
  今年4月,中山大學中山醫學院研究的結果表明,青壯年在睡眠中不明原因猝死的案例,從1990年1月至2013年8月,24年間東莞至少發生了1124例,其中2004年到2013年的10年間有697例,而且案例越來越多,發病的高危因素依然存在。 (據7月21日《廣州日報》)
  當沒完沒了的“加班文化”與“愛崗敬業”畫上等號的時候,勞動價值的支取,遲早要以極端面目呈現出來。勤勞固然是美德,但若是常年“被勤勞”——因制度所累、職業所累而無休無止地疲於奔命,這樣的人生,恐怕沒有絲毫美好可言。
  今年4月,媒體曝出了這樣一個案例:一個月加班時間190個小時,中餐和晚飯時間平均不超過15分鐘。在連續一年的持續高強度加班後,33歲的沖模設計工程師劉先軍猝死在東莞市的一個出租屋內。2013年11月,《小康》在世界各地的中國人當中開展這一調查,共2013人參與。中國人的最大年度感受就是“累”:有人“身累”,有人“心累”,有人“特別累”,還有人“越來越累”。
  文武之道,一張一弛。青壯年過勞死,無非兩個因素使然:一是“勤勞觀”被異化。早在1894年,在中國度過半個多世紀的美國傳教士明恩溥就曾撰書了《中國人的臉譜》一書,寫道“從早到晚善於勞作幾乎成為每個中國人的特質”。時過境遷,勞作方式與環境發生巨大變化,同樣工作時間,工作強度已天壤之別,此時再以工作時長論英雄,無非是逼人過勞。二是勞動監察睜眼閉眼。逢年過節,口惠而實不至的加班權益,導致不少企業更肆無忌憚侵占員工“工餘時間”。市場經濟雖沒有身份依附關係,但基於勞資博弈的天然不對等,企業很容易綁架員工的作息時間。此時,如果工會與監察部門“屁股決定腦袋”,免費加班只怕終究是敢怒不敢言。
  令人憂心的是,過勞死“屍檢難以獲得可解釋死因的病理學證據”,可能連工傷都無法坐實。相關的勞動保護法規為何呵護不了底線的生命安全呢?這些年,企業最喜歡用社會責任標榜自己在財稅、生態、公益等方面的積極作為,但恰恰很少展示自家員工的生存狀態。也許,對今天的中國企業來說,“準時下班”、“有償加班”才是最底線的社會責任。  (原標題:“準時下班”是底線責任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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